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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讲话】
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
2021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3月1日上午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都是激励我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宝贵精神财富。年轻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接班人,必须立志做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不断增强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在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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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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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
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实录
3月16日上午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报告会在京举办。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院长曲青山作宣讲报告。曲青山在报告中系统归纳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深入分析了认真组织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对于总结历史经验、认识历史规律、掌握历史主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重大意义,同时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和历史性贡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等方面进行讲解,并对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点击查看报告会实录)
崔洪刚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2021年度春季开学典礼上作辅导报告
3月16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2021年度春季开学典礼举行,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崔洪刚出席开学典礼并作辅导报告。崔洪刚指出,要深刻学习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中做好表率,更好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凝心聚力推动泰安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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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情速递】
崔洪刚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党课上强调:全面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警,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3月15日,市委书记崔洪刚以“全面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警,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题,给全市政法队伍上了一堂专题党课。崔洪刚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政法战线,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深入理解中央在全国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和现实紧迫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决的行动抓好抓实抓到位。(点击查看原文)
泰安市建成启用党支部工作指导中心
3月26日,泰安党支部工作指导中心在宁阳县正式建成启用,突出党支部发展研究、书记培训、建设示范、风采宣传“四大功能”,全方位、系统化、专业化破解新时代党支部建设难题,为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有效载体和实用平台。(点击查看原文)
泰安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扩大)会暨重点任务动员部署会议召开
为推动城市基层党建全域提升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全国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市建设,确保今年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3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联席(扩大)会暨重点任务动员部署会议。(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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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大课堂】
4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省委组织部专门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主讲的党史专题讲座《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准时开课,请各党支部(党总支)准时组织党员收看,后续也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APP、“灯塔-党建在线”网站和“灯塔-党建在线”电视重复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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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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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记忆】
中共泰西特委成立
1938年5月,郭洪涛途经泰西时建立了中共泰西特委,主要领导泰安(西)、肥城、东平、长清、平阴、宁阳、汶上、东阿等县党的工作。中共泰西特委是泰安地区建立的第一个地委级党的组织。它的建立,对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泰西地区的抗战局面,创建泰西抗日根据地,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点击查看原文)
学习要求
1.全市各级党组织在开展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时,结合工作实际选择重点学习内容。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党员谈认识、谈体会,切实提高党员学习教育质量。
2.严格学习纪律,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因故未能参加学习的,事先要请假,事后要及时补课。
3.各项活动严格遵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注重成效,防止形式主义。
4.学习情况要及时录入山东e支部系统。
来源:党员教育中心
编辑:高飞 校对:灵敏